(亞庇18日訊)轟動全國的沙巴“水門案”今日出現新轉折,面對146項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前沙巴水務局副總監張志康今日獲釋,但不等於無罪(DNAA)。
總檢察署今日在專審貪汙的亞庇貪汙特別法庭向法官表明已接受張志康的獻議,決定不繼續該宗案件。
ADVERTISEMENT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馬納今日在總檢察署決定不繼續張志康被控的146項控罪後,宣判張志康釋放,但不等同於無罪。
他也允准張志康取回50萬令吉的保釋金,以及其他4項額外條件。
反貪會檢控及司法組高級主任拿督法立茲稍後在法庭外披露,反貪會在考量張志康的獻議後,同意後者繳付3千萬令吉的罰款。
他說,這項決定符合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92條文規定,張志康須在從今天算起的14天內繳付罰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