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迪拉有個請求,也是她此生唯一的一個小小期盼,每天醒來,能看到最小女兒睡在她的身旁。
女兒失蹤13年,現在都應該念初中了,她現在長得怎樣?就算見面,她可認得她?女兒可願意認她?還是她已叫慣別人做媽媽?
ADVERTISEMENT
這不是小說,不是電影情節。 13年前,發現丈夫另結新歡,英迪拉毫不猶豫提出離婚,在辦手續的當兒,丈夫偷偷在回教法庭為三名孩子改教,取得孩子撫養權。她提出抗議,他就把當時僅11個月大的幼女抱走,不讓母女見面。
英迪拉起訴丈夫,民事庭判孩子改教無效,撫養權歸英迪拉,並要已改名裡端的前夫交出女兒,但被拒絕。高庭諭令警方逮捕前夫,總警長卻說回教庭已將孩子撫養權判給前夫,警方保持中立,不會運行庭令。
上訴庭推翻高庭裁決,指回教庭才有權審理改教案,但裡端單方可為孩子改教,英迪拉不能強迫總警長逮捕其前夫及歸還女兒給她,因為總警長不運行私事。
英迪拉不是回教徒,無法在回教庭申訴,只好向聯邦法院申請上訴,孩子撫養權再歸英迪拉,孩子改教必需經過父母雙方同意,英迪拉的三名孩子因此改教無效,總警長鬚逮捕裡端歸案,但警方聲稱找不到人,裡端父女從此從人間蒸發。
奇怪了,移民廳沒有裡端父女出國的記錄,所以應該在國內,裡端應該也有工作,他的僱主不知他被通緝嗎?他的新妻和左鄰右舍也不知嗎?除非女兒沒有上學,不然學校不可能也不知道。這些都是警方可以追查的線索啊。
英迪拉退而求其次,說不介意女兒改教,也不會強迫她信興都教,只要女兒回到她的身邊就好。
警方還是找不到裡端,裡端卻能在這幾年內買了兩部轎車,今年五月更新駕照,證明他人在國內,警方不可能找不到他的。
英迪拉起訴總警長和大馬政府,要求不要再拖延行動,總警長答說警方知道里端行蹤,但他希望這宗案件能夠有個圓滿的完結。
法庭將在本月14日審理英迪拉起訴總警長案。問題是,從當年的慕沙哈山到現在的阿克里,總警長已換了五任,英迪拉起訴的是哪一位總警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