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亚庇高庭昨日批准拒绝接种冠病疫苗的女小贩,就兰瑙县议会制定只允许完成接种者在兰瑙巴刹营业的规定,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法官依斯迈巴林批准有关申请,并择订下月9日进行案件审理。
现年55岁的娜奥米法兰西在兰瑙巴刹经营饮食档口,她在今年9月21日接到兰瑙县议会执法人员警告,要她在一週内接种疫苗,否则将面对介于2000至5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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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奥米决定透过代表律师马瑟祖入禀亚庇高庭,要求针对兰瑙县议会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进行司法检讨。
她以兰瑙县议会的相关规定违反联邦宪法第5及8条款为由,寻求法庭宣判该决定无效。
联邦宪法第5条款阐明每个人的生命与自由不可被剥削,而第8条款则阐明每个人都应受法律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娜奥米指出,沙巴州政府把人民区分为接种者与非接种者,否决非接种者应享有同等权力的规定已违宪。
截至目前,娜奥米还没接种疫苗。
据了解,娜奥米与丈夫育有4名孩子,丈夫和其中1名孩子也未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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