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華•人間煙火——刑案•外孫•甲州選



高庭日前判決,大馬婦女和外籍配偶在海外生的子女可自動獲得大馬公民權。即是說,在這方面,大馬母親和大馬父親一樣享有同等權利。
總檢察署卻申請暫緩運行判決並提出上訴,高庭擇定下月15日進行審理。內長韓查說,必須修憲及先徵得馬來統治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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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廂,羅斯瑪申請取回護照,說要到新加坡陪伴待產的女兒。高庭批准她出國一個月。
納吉也以相同理由提出申請,竟也獲得批准一個月。我心想,應該是讓他們陪女兒陪到外孫滿月吧!
但納吉隨著就申請推遲出國日期,因為所批准的出國日期與馬六甲的州選撞期。納吉說,他要領軍國陣迎戰馬六甲州選,因為黨主席阿末扎希這個時候不在國內,他也申請取回護照到海外醫病去了。
納吉當下沒有黨職也沒有官職,但有官司纏身,何以還能讓他來帶領國陣參加甲州選,是因為BossKu的號召力太厲害嗎?
說到陪伴待產女兒,納吉女婿是哈薩克人,倪可敏遂提出疑問,納吉女兒在新加坡誕生的孩子,會獲得大馬公民權嗎?
倪可敏促請納吉為了親生孫子的國籍著想,要求政府針對高庭的裁決停止上訴。
如果沒有記錯,納吉的女婿在2015年婚後已入籍大馬,兩年後出世的長孫應該也是大馬籍,待產的第二名外孫自然也是大馬籍,所以完全沒有不能當大馬公民的問題,因為孩子的爸爸已經入籍大馬了啊!
這又引發另一個疑問,為何納吉的女婿那麼容易就能入籍?
針對納吉獲准取回護照出國一事,反貪及朋黨主義中心(C4)抨擊當局雙重標準,質問總檢察長為何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尤其是納吉已被判嚴重貪汙和失信罪,還有幾宗刑事案待審,進度緩慢,不怕他會潛逃嗎?
羅斯瑪也是。她的12.5億令吉貪汙案表罪成立,其銷案及撤換主控官的申請被駁,本月開始出庭自辯,如今申請取回護照出國獲得批准,審訊日期只好跟著展延。
納吉推遲探望女兒日期,等到甲州選過後,想必那時孫子已經滿月,女兒可以帶著一家大小回國探望父母,納吉再無必要出國,當局乾脆就收回原先的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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