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鄉墨苑】以教育為終生使命的明師——呂立民(上篇)



窮己生涯為致知 道傳業授是明師
語言文字求規範 藝海行舟有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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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中學的老師,也是我現在的老師,必將是我畢生的老師。
他是精通語法的專家,也是研究文字的專家,更是鑽研教程的專家。
因為受到他的影響,我選擇投身教育領域,以教育事業安身立命,以他為學習榜樣。
他不在意自己是否一名名師,但卻是實實在在的一位明師。他以自己的言傳與身教,影響無數莘莘學子,指引無數教界同道,是名副其實的杏壇典範。
為了這一期《風鄉墨苑》的專訪,我再次到呂立民老師府上求教。一個微風習習的午後,正是小休的絕佳時光。然而,榮休後的呂老師依然坐在二樓書房中用功閱讀,正準備網上授課的資料。書房中凡有牆壁的空間,都立滿書架,擺滿書籍,令人目不暇接。更令人佩服的是,隨便打開一本,都可發現無數用紅筆勾勒的作注與眉批,可見老師用功之勤與治學之認真。
這個書房,沒有貴重的文玩與飾物,卻是各地學者接踵登臨切磋交流及取經的聖地,這無非是受到呂老師專業的學識與待人真誠的人格魅力所吸引。這時,不禁讓我聯想到劉禹錫的詩句:“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我想,這便是學人自得其樂而不可言傳的原因。
書法離不開文字,文字離不開規範。這一次的造訪,主要是向老師請教針對書法創作中異體字的問題。
按照辭典的定義,異體字是一個字的正體之外的寫法,字音和字義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組字。由於漢字是由意符、音符和記號所組成的,意符選取的角度因人而異,音符又不同於拼音文字中的字母,所以,一字多形的現象在漢字的歷史上比比皆是。然而,這一字多形的現象經常被誤解,甚至被議論紛紛,以至大眾非常混淆,無法適從。書法界本身也不例外,各家各持己見,南轅北轍,有者大力提倡,有者極力反對,直叫有心涉足書壇者望而卻步。

對於筆者提出來的問題,呂立民老師向來不以“我認為”、“我的看法”來回應。老師習慣性轉身到身後的書架中,從數以萬計的藏書中抽出一本書,照書直說。此書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學習讀本,原來這是中國關於語言文字所制定的專門法律,是絕對法律意義上的指導性說明,擁有足夠的權威性及說服力。
文件中有提到,……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換言之,在如此重視語言文字規範的中國,書者使用繁體字或異體字進行書法創作不僅沒有錯,反而受到鼓勵;不僅受到鼓勵,反而受到法律的保護!
由此可見,書法家題字及創作常用繁體字和異體字,這並不是由書法家的個人喜好決定的。瞭解中國書法史的都知道,這與歷史淵源不無關係。另一點,單純從字體結構看,繁體字可以賦予豐富的藝術表現力和更強的美感,就藝術創作而言,書法創作和題詞使用繁體字或異體字是無可厚非的,就連國家法令都給予肯定,現代人根本沒有必要為簡、繁、異之爭而糾結。
呂立民老師憑著其對語言文字專業知識的掌握,不僅經常受邀擔任各類語文教師培訓之主講,也擔任各項書法比賽之評審,且經常提出許多專業和寶貴的觀點。
筆者有幸受教,每每聆聽教誨,均如醍醐灌頂、如沐春風,受惠良多。謝謝您,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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