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1963年建国契约特别理事会(MKMA63)已同意建议修正联邦宪法内条款,恢復沙巴及砂拉越作为共组马来西亚平等伙伴的地位。
首相署部长(沙砂事务)拿督斯里麦西慕今日表示,该由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于週周一主持的理事会会议在经过近三小时的讨论后,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第1(2)条文及第160(2)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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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理事会也同意将在来临的国会下议院会议中,提呈相关修宪法案,重新定义联邦宪法内“联邦”一词。
“这也是本次修宪法案与希望联盟在2018年所提呈的修宪法案最大不同之处,即重新定义第160(2)条文的‘联邦’字眼。”
麦西慕在今日发表的文告中也指出,相关建议是由首相署部长(法律及国会事务)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所提出,后者也是主导特别理事会辖下的合作伙伴工作委员会。
他也引述旺朱乃迪在会议中的说明,指这次的修宪案将根据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1963年建国契约及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后,定义马来西亚所有州属的地位。
此外,麦西慕也指出,该特别理事会也同意下放发放深海捕鱼执照的权力予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
他说,该项建议是由农业及食品工业部长拿督罗纳建迪所提出,把目前由联邦渔业局管理及发放深海捕鱼执照的权力,下放予沙巴州渔业局。
他补充,该项建议原是由沙巴州政府所提出,之后特别委员会也同意此事,并将之扩大至涵盖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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