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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庇12日讯)8名垃圾虫今日在地庭面控时认罪,7人被判扫街1个月,每天扫4小时;1人不愿扫街要求罚款,遭地庭判罚1000令吉,否则以1个月监禁代替。
8名被告年龄介于19至30岁,是新苏兰店屋的租户。他们被控于1月21日乱丢垃圾导致环境不卫生,抵触1984年地方法令第6条文,罪成可判处最高罚款1万令吉。
1人拒扫街要求罚款
8名被告认罪后,其中1人因不愿扫街,要求地庭判处罚款了事。
法官艾茜判处其中7人扫街1个月,每天扫4小时;1人罚款10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代替。
法官也建议来自亚庇市政厅的主控官拉蒂扎,店屋屋主也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市政厅执法时也应当向屋主开出罚单。
拉蒂扎事后受访时说,新苏兰的其中两栋店屋一直存在卫生问题,市政厅为解决问题,自2017年起,每3个月挨家挨户敲门,警告租户或屋主必须注意环境卫生。
“市政厅持续提醒多少有改善当地卫生,惟今日被控8人乃是冥顽不灵,三番四次提醒和警告都听不进去,才逼得市政厅将他们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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