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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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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00am 30/05/2023

反跳槽法

联邦

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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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温

依温:符合史实及民众期望 促修正州宪法对联邦定义

(亚庇29日讯)卡达迈央区州议员拿督贝尼迪今日认为,沙巴州政府应重新修正沙巴州宪法对“”字眼的定义,不应继续将之视为是依据1957年马来亚联邦协议成立的马来西亚。

依温也是民统党主席,他指出,州宪法应把“联邦”字眼定义为依据1963年建国契约成立的马来西亚联邦,以符合史实及沙砂民众对“联邦”字眼定义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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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应定义为马来西亚联邦,这个课题是沙巴州议员及人民所关注的课题,若有需要,州政府应该重新回到州议会提呈修宪案进行修正。”

依温也是联邦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长兼兵南邦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在出席国家企业研究所沙巴校园开幕礼后,向记者这么表示。

不应定义为马来亚联合邦

沙巴州政府在上週四于州议会提呈的州宪法修正案中,把“联邦”字眼定义为先在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下成立,復在1963年9月16日透过协议成立,以及新加坡之后在1965年退出的马来西亚联邦。

据了解,砂拉越州政府在砂拉越州宪法中,把“联邦”字眼定义为在马来西亚日及之后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

另一方面,依温也重申,他在上週四于州议会参与修宪法案的辩论重点放在推动的通过,所以没有过于着墨在修宪案的其他课题。

“我当时不想节外生枝,所以交由其他州议员发表对删除州宪法第6(7)条文及联邦字眼的定义的看法,自己则专注在反跳槽法的辩论。”

他也指出,既然沙巴首长拿督哈芝芝诺在州会中表明会成立跨党派委员会,讨论有关州宪法第6(7)条款的事宜,他会透过该委员会向州政府提出对该条款及联邦定义的看法。

依温认为,沙巴州政府应把州宪法中的“联邦”定义为依据1963年建国契约成立的马来西亚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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