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温:符合史实及民众期望 促修正州宪法对联邦定义



(亚庇29日讯)卡达迈央区州议员拿督依温贝尼迪今日认为,沙巴州政府应重新修正沙巴州宪法对“联邦”字眼的定义,不应继续将之视为是依据1957年马来亚联邦协议成立的马来西亚。
依温也是民统党主席,他指出,州宪法应把“联邦”字眼定义为依据1963年建国契约成立的马来西亚联邦,以符合史实及沙砂民众对“联邦”字眼定义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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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应定义为马来西亚联邦,这个课题是沙巴州议员及人民所关注的课题,若有需要,州政府应该重新回到州议会提呈修宪案进行修正。”
依温也是联邦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长兼兵南邦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在出席国家企业研究所沙巴校园开幕礼后,向记者这么表示。
不应定义为马来亚联合邦
沙巴州政府在上週四于州议会提呈的州宪法修正案中,把“联邦”字眼定义为先在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下成立,復在1963年9月16日透过协议成立,以及新加坡之后在1965年退出的马来西亚联邦。
据了解,砂拉越州政府在砂拉越州宪法中,把“联邦”字眼定义为在马来西亚日及之后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
另一方面,依温也重申,他在上週四于州议会参与修宪法案的辩论重点放在推动反跳槽法的通过,所以没有过于着墨在修宪案的其他课题。
“我当时不想节外生枝,所以交由其他州议员发表对删除州宪法第6(7)条文及联邦字眼的定义的看法,自己则专注在反跳槽法的辩论。”
他也指出,既然沙巴首长拿督哈芝芝诺在州会中表明会成立跨党派委员会,讨论有关州宪法第6(7)条款的事宜,他会透过该委员会向州政府提出对该条款及联邦定义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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