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议会通过反跳槽法 官委州议员不受约束



(亚庇26日讯)沙巴州反跳槽法的修宪法案昨日在州议会经过4个多小时的辩论后,获逾三分之二议员支持通过,惟官委州议员不受反跳槽法约束。
由首长拿督斯里哈芝芝提呈的2023年沙巴宪法修正案,在4人缺席的情况下,最终以出席的75名州议员全部投支持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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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州议员可参加补选
沙巴反跳槽法包括容许辞职州议员可立刻参加补选。过去,辞职议员必须等待5年后才能参选;反跳槽法也说明议员被开除党籍不被为跳槽等。
沙巴政府也建议删除沙巴州宪法第6(7)条文:“州元首须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但是遭到多名反对党议员反对。
删除州元首委最大党领袖任首长条款
州议会在记名投票删除沙巴州宪法第6(7)条款(州元首需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最终在61票赞成、14票反对获得通过。 14名投反对票议员全是民兴党议员。
至于反跳槽法修宪即获得全部出席的75名议员支持,一致通过。
沙巴首长拿督哈芝芝诺在提呈反跳槽修宪法案时指出,反跳槽修宪案是针对民选州议员,阻止中选的州议员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跳槽或更换政党,也能确保沙巴的政治能迎来长期稳定。
不过哈芝芝指出,官委州议员不属于民选州议员,是州政府所委任,也不代表民意,州政府决不把官委州议员纳入受反跳槽法约束的对象。
沙巴州宪法第14(1)(c)条款,州元首可委任最多6名官委州议员,官委州议员享有与其他民选州议员一样的薪酬及权力,包括可在州会中投票。
修宪法案需要获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才能获得通过,意即全部79名州议员(包括6名官委州议员)里面,至少要获得53人投支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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