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沙巴州反跳槽法的修宪法案今日在州议会经过4个多小时的热烈辩论后,获逾三分二议员支持通过。
由首长拿督斯里哈芝芝提呈的2023年沙巴宪法修正案,在4人缺席的情况下,最终以出席议员共75人全部投支持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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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政府建议删除沙巴州宪法第6(7)条文:“州元首需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但是遭到多名反对党议员反对。
州议会在记名投票删除沙巴州宪法第6(7)条文(州元首需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最终在61票赞成、14票反对获得通过。14名投反对票议员全是民兴党议员。
至于反跳槽法修宪即获得全部出席的75名议员支持,一致通过。
巫统方面,除了缺席的拉末区州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和官委议员拿督苏海米外,均投支持票。另外2名缺席议员是和谐党籍的文那纳区州议员拿督彼得安东尼和万劳区州议员拿督威特伦。
修宪案是从下午2时左右开始提呈,共有13人参与辩论,并在哈芝芝总结辩论后于傍晚6时15分表决。
沙巴反跳槽法包括容许辞职州议员可立刻参加补选,过去,辞职议员必须等待5年后才能参选;反跳槽法也说明议员被开除党籍不被为跳槽等。
修宪法案需要获得三分二多数支持才能被通过,意即全部79名州议员(包括6名官委州议员)里面,至少要获得53人投支持票。

反对党要求搁置不果
州宪法第6(7)条文删除
沙巴反对党州议员反对沙巴政府建议删除沙巴州宪法第6(7)条文,促请州政府暂时搁置相关条款,日后再议。虽然如此,州议会在记名投票,以61票赞成、14票反对及4人缺席之下,通过删除这项条文。
获多数支持即可任首长
沙巴州宪法第6(7)条文阐明,州元首须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
沙巴首长拿督哈芝芝诺今日在提呈州宪法修正案时,把反跳槽相关条款与删除州宪法第6(7)条款纳入同一项修宪案。
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今日表示,若修宪案只有反跳槽相关的条款,他及民兴党百分百支持,民兴党在此事的立场也不曾改变,但现阶段没有必要修正或删除州宪法第6(7)条文。
他们担心此举会让州元首在委任首长权力上变得无限大。
属州政府执政阵营的卡达迈央区州议员拿督依温贝尼迪出人意表地建议州政府暂时搁置删除相关条款,不过稍后在投票时却改变口风,接受首长的解释,改投讚成票。
州宪法第6(7)条文是在1990年5月25日纳入州宪法,主要是避免有政党在没有掌握多数州议席的情况下,透过委任官委州议员的方式来达到超越对手人数及夺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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