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3日讯)斗湖卫生局正在积极执行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文,取缔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者,包括在斗湖巴士总站、公共厕所、餐厅、巴刹和机场执法。
根据法律规定,在这些场所吸烟将面临罚款和其他处罚,针对在禁区吸烟,卫生局官员共开出10份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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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卫生局的一名代表表示,这项行动是为保护公众健康。吸烟对人体健康有害,尤其在封闭空间吸烟会影响他人的健康。
该局将持续取缔违规者,确保公共场所不再出现违法吸烟的行为。
他提醒公众在公共场所遵守相关规定。此外,该局也呼吁公众一同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和健康,共同打造更加健康、文明的城市环境。
拒缴罚款 控上庭
卫生局是援引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文,向在禁烟区抽烟的烟民及餐饮业者开罚单,卫生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开出250令吉的罚款给餐馆或茶室业主,也可以开出相同数额的罚款给烟客。
若烟客或店铺触犯3次,罚款将提升至350令吉,倘若接获罚票者拒缴罚款,则将被控上庭,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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